近期,邵东有4家砖厂因排放的二氧化硫浓度超国家标准限值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被邵东生态环境部门立案查处。
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同时,邵东生态环境部门开启“一案双查”,既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又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调查。在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同时中止行政处罚案件调查,砖厂履行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义务后,恢复行政处罚调查,综合考虑到该企业积极整改的态度及完成整改的效果,邵东生态环境部门最终依法对涉案的4家砖厂进行从轻处罚。
“依法推进,鼓励创新”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基本原则,邵东生态环境部门采取有力举措落实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打击了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又结合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要求,在企业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义务后依法从轻处罚,既有利于修复被损害的生态环境,又起到正向引导和惩戒教育的作用,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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