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湖南3月4日电(实习记者 马子悦)近日,记者从信用中国(湖南)网站获悉,娄底市中医医院因对串换诊疗项目、过度诊疗、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纳入医保基金结算、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三、四、六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湖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办法》第八条第五款的相关规定,被娄底市医疗保障局罚款51.4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