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失驾人员”管控,长沙交警通过强化科技应用、分析研判,对“失驾人员”驾车行为进行精准查缉。11日,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岳麓大队民警查获一起“失驾”仍再驾的违法行为,并依法作出处罚。
10月11日10时40分,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岳麓大队分控中心发出查缉指令,一台牌号为湘A 5V***的白色小型普通客车正在经过梅溪湖路南园路口,该车涉嫌失驾人员驾驶。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岳麓大队十中队民警迅速处警,在梅溪湖路临水路口将嫌疑车辆成功拦下。
经核实,该车驾驶人董某为“失驾人员”。2021年他因醉酒驾驶被芙蓉交警查获,并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当天他驾车准备从开福区龙湖春江天玺小区前往岳麓区师大梅溪湖中学,没想到途中被岳麓交警查获。
据岳麓大队民警介绍,由于“失驾人员”存有侥幸心理,他们为了逃避法律责任,更加容易发生肇事逃逸、强行冲卡逃避交警执法等危险行为,并且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会按照相关规定拒绝理赔,使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民警对董某进行严厉批评,并依法扣留机动车。因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董某将面临罚款800元、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交警提示:失驾人员驾车上路严重危害交通安全。随着警务科技不断进步,目前交警部门查缉此类交通违法的手段和机制已十分成熟。所以,长沙交警奉劝那些心存侥幸的“失驾人员”,放弃侥幸心理,安全守法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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