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信用+调解模式介绍
长沙县信用调解室
长沙县信调委专家展示介绍信用调解书
编者按:为充分展示湖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改革创新成果,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改善经济社会运行环境,使“守信荣、失信耻、无信忧”的观念深入人心,助力信用高地建设,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宏网联合湖南省发展改革委推出“‘湘’信的力量”系列宣传报道专栏,本期重点聚焦湖南“信用+”典型应用场景建设。
中宏网湖南9月27日电(记者:程虹 朱婷)60年前,“枫桥经验”始于基层,源自公安,铺就了一座座鱼水情深的警民桥、一座座社会和谐的平安桥,成为全国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旗帜。
60年来,“枫桥经验”秉持初心,抵达人心,历经风雨洗礼和实践检验,不断丰富、持续发展,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形成了特色鲜明的新时代“枫桥经验”。
跨越一个甲子的岁月,“枫桥经验”从“一地之计”上升为基层治理的“一国之策”,在基层社会治理实践中,展现出历久弥新的魅力和活力,成为“中国之治”的亮丽名片。
牢记嘱托,扛旗奋进。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是基层政府必须答好的时代课题。
近年来,长沙县针对各类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劳资关系、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矛盾纠纷多发,化解纠纷能力弱的现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潜能,结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际,创造性的推出“信用+商事调解”这一创新模式,将信用管理手段贯穿纠纷调解全过程,精准高效化解涉企各类纠纷,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促进基层有效治理和社会和谐稳定。2021年至今,该模式已处理百余起涉企纠纷案件,调解成功率高达80%,涉及金额1950万元,得到了社会广泛认可。“信用+商事调解”的创新模式也成功入选《2023年湖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案例集》,并在商丘、潍坊、焦作、晋城、九江、通辽等20多个城市进行复制,总结出的枫桥式“信用调解工作法”获人民日报社《中国经济周刊》、中央政法委《法治日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改革报》等国家级媒体专题报道。
聚焦商事纠纷 维护经济社会和谐稳定
“一边是用户拖欠水费,另一边是不能停水,我们就成了夹心饼干,左右为难。”星沙水务集团相关负责人无奈地表示,自2017年长沙经开区星沙水务集团正式启用电脑收费系统后,企业用户的水费欠款越来越多。考虑到用水问题是基本的民生诉求,即使用户欠费,供水公司也无法对其长期停水。
跟星沙水务集团一样,很多企业也面临各式各样的商事纠纷,成为企业“老大难”问题。通过诉讼来解决涉企纠纷,双方耗费时间长,牵扯精力多,“撕破脸”概率大,不利于维持经济社会和谐稳定。
2021年,长沙县结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湖南省首创“信用+商事调解”模式化解矛盾纠纷,成立企业信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下简称“信调委”),把信用深度嵌入人民调解工作,以信用手段保障人民调解的顺利进行,柔性化解各类涉企矛盾纠纷。2022年,长沙县出台了《开展“信用+商事调解”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在星沙水务集团开展“信用+商事调解”试点,构建起以信用为支撑的新型水费管理机制。对水费欠缴三个月以上的企业,加速应收账款回收进度,提高风险管控能力。
“现在有了信用体系的介入和引导,企业缴纳水费积极主动,也少了很多矛盾纠纷。”星沙水务集团相关负责人谈到,自开展试点以来,用户拖欠水费的现象大幅减少,也为企业节省了不少管理成本。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6月底,累计调解追缴水费460万元,成功率达89%,为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探索了新路径。
枫桥式信用调解工作为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探索了新路径
2024年4月15日,长沙市信调委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工作站的信用调解室内,申请人湖南某机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湖南某机电有限公司就双方风机改造合同纠纷一事“握手言和”,成功化解双方历时一年多的合同纠纷。至2024年6月25日,被申请人逾期合同款112804元已全部支付完成。
这是长沙县创新推进“信用+商事调解”的一个缩影。为更好地推进“信用+商事调解”工作,长沙县精心打造了一支由信用专家、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执法人员等组成的信用调解专业队伍,确保调解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并定期组织培训和实战演练,提升队伍的专业素养和调解能力,确保能够应对各种复杂的纠纷情况。与省市县三级信用平台、“湘信调”投诉举报小程序、人民法院、司法所、工商联、乡镇街道、园区、律师事务所、行业商协会等建立合作关系,拓宽案源渠道,实现纠纷信息的快速传递和共享,确保纠纷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处理。
“我们还制定了详细的调解流程,在包括受理、调查、调解、达成协议、履约等环节全面引入信用约束机制,进一步增强调解的约束力和公信力。”长沙县发展改革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申请调解时双方签订信用承诺书,生成信用效力。调解前明确告知双方客观存在的法律风险、信用风险,引导双方谨慎使用诉讼权,珍爱信用记录。经信调委认定,申请方提供的证据充分而被申请方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调查调解的,由信调委作出报告报送市、县信用办,进行信用警示。对经信调委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一方不按协议内容履行义务的,信调委将对其失信信息报送省、市、县信用办,遵照事实依据在“信用中国”平台企业信用档案公示,并成为行政部门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的依据。对经司法确认后法院对拒不履行义务的失信企业或个人信息录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数据库》并全面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长沙县通过探索运用“信用+商事调解”工作模式,充分发挥了信用在柔性化解企业纠纷中的积极作用,使企业有效将纠纷解决在司法介入之前,既降低了司法成本,又化解了当事人信用风险,为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探索了新路径。